乡镇应急管理制度汇编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一)XX 镇应急办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党委书记、镇长总带班,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带班,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各村居、XX 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 24 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带班。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理及时,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二)值班人员必须在专门的值班地点值守,严禁无故脱岗。值班室电话必须固定和公开,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传真、移动通讯设备等的畅通,带班领导应保持手机 24 小时开机。各村居、XX 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存一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持移动通讯设备的 24 小时畅通。(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 XX 镇应急办进行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四)对 XX 镇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五)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件事情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必须清楚及时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交接班时要逐件交接处理事项。(六)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七)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值班事项处理记录等要按规定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八)XX 镇应急办将不定期对各村居、XX 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将进行通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规范(一)应急处置程序1.基本应急(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地村居、XX 镇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 XX 镇应急办报告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分队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2)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有关组织或抢险队伍应服从调动,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助,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现场指挥部应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及时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应急措施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为现场指挥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