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京散热器有限公司 QS9000: 1998 标 准 咨 询 合 同 书立合同书人: 重庆东京散热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重庆集思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由于甲方需求,委托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推动,双方同意共同遵守下列条款:第一条、咨询项目: QS9000:1998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第二条、 咨询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泉村 69 号 第三条、 咨询方式:1
预定咨询期间: 自 2003 年 08 月下旬起至 2004 年 02 月 31 日止,以甲方取得咨询项目认证证书为本咨询项目结束日
若甲方已符合第三条第3 款的各项配合事项,乙方不能在预定咨询期间内咨询甲方通过本咨询项目认证,乙方同意免费咨询甲方至通过认证为止
经双方协调后,乙方每月底前提供甲方下个月预定咨询日期及时间
乙方咨询师在咨询期间必须进行下列工作:(1)依据本合同规定及每月预定咨询日期时间进行培训与辅导工作
(2)在乙方指导下,由甲方撰写各项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表单等体系文件
乙方有责任依据甲方实际情况审核文件并提相关议项,使文件符合 QS9000:1998 标准要求
(3)在咨询各阶段中所甲方遇到的问题,乙方咨询师应协助解决或提出建议
(4)在咨询各阶段中,乙方咨询师每月必须向甲方推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管理者代表报告咨询状况
(5)对认证单位在预评审或正式评审所提出的缺失或改进意见,乙方咨询师应协助解决或提出建议
甲方在咨询期间必须进行的配合事项:(1)甲方须成立本咨询项目的推动委员会,委员会须由与本项目相关单位代表组成,由甲方高层管理者担任主任委员,并全程配合乙方咨询作业
(2)甲方必须依照每月咨询进度与咨询内容安排相关人员参加课程与咨询
(3)甲方必须在乙方咨询师提供的咨询记录上签名确认,将决议事项告知管理者代表及相关人员,甲方应有专人进行决议事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