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合同甲方:上海风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 (乙方)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为代理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具体条款如下:一、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令;2、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3、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4、应当拥有固定的服务办公场所;5、具有比较丰富的互联网络从业经验与从业背景;6、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7、企业申请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申请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8、愿意接受甲方对其的审核、监督、培训和指导;9、清楚的了解甲方的相关内容,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10、认同甲方公司的发展,有长期共同发展意愿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代理销售的区域:台灣省桃園縣 2、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3、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5、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6、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7、合同内容统一由甲方提供,而且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由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
8、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转让经销权予第三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