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重组案例及税收筹划 并购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简称 M&A
兼并是指一家公司吸收合并一家或多家公司,这就是公司法规定的吸收合并,兼并方增加注册资本,被兼并方(实务中一般称之为目标公司)注销
收购一般指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或多家公司的股权(股份)或资产,以获得对这些公司的全部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获得这些公司的控制权
因此,收购不仅仅指公司法上的合并,也包括资产收购
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并购的税收处理的角度研究并购,一般将企业并购划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
一、中国税收法规对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以下简称“59 号文”)及《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2010 年第“4 号文”)(以下简称 4 号文)规定: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
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
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本文仅研究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
非股权支付,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
二、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一般税收处理企业重组并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实现财务的协同效应,如果并购的交易成本过高就会阻碍企业重组并购的步伐,因此为了鼓励企业重组,减少企业重组的成本59 号文对企业重组所得税规定了一般税务处理和特殊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