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技术交底1、材料1
1 路用的水泥、石子等材料必须经驻地办批准
未经批准的原材料不允许进场,更不准使用
2 水泥:选用终凝时间较长(宜在 6 小时以上),且宜用 325#矿渣硅酸盐水泥
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受潮结块变质的水泥严禁使用
水泥品牌的选用应考虑其质量稳定性、生产数量、运距等各种因素
水泥每次进场前应有合格证书
3 石灰:灰质量应符合 JTJ034-2000 中表 4
2 规定的Ⅲ级以上的生石灰或消石灰的技术标准,灰块须充分消解,未消解的生石灰块必须剔除
石灰要分批进料,既不影响进度,又不过多存放,尽量缩短石灰从消解,过筛到使用的时间,如果存放时间稍长应予覆盖,并采取封存措施,妥善保管
石灰应在使用前 7—10d 充分消解且过筛,要求全部通过 1cm 的筛孔,每吨生石灰消解用水量一般为 500-800Kg,消解后的石灰应保持一定的湿度,既不能过干飞扬,也不能过湿成团
消石灰在使用前一天应检测 CaO+MgO 含量,以确保石灰质量满足规范要求
4 粉煤灰:粉煤灰中的 Si02、Al2O3、和 Fe203总含量应大于 70%,烧失量不超过 20%,粉煤灰的比表面积宜大于 2500cm/g,粉煤灰应集中堆放,施工过程中粉煤灰应保持一定的含水量(15%-20%),以免飞扬,对于凝结成块的粉煤灰,使用时应将灰块打碎
湿粉煤灰的含水量不宜超过 35%
5 碎石: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1
5mm(方孔筛),一律采用规格料配制,不得使用0-30㎜的混合料
集料应符合规范要求,其压碎值不大于 30%,软弱颗粒和针片状含量不超标,有机质含量不应超过 2%,硫酸盐不应超过 0
25%,不含山皮土等杂质,各种材料堆放整齐,界限清楚
集料的级配应符合下表要求,原则上级配应在中、下限之间,特别是 9
36㎜的通过量可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