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施工合同甲方:九江市广安建设有限公司柴玺欣园1#、2#楼项目部乙方:身份证:为确保“柴玺欣园1#楼”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承包“柴玺欣园1#楼”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及建筑工程承包惯例,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制定合同如下,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一)工程工作量:1、施工项目:柴玺欣园1#楼
2、人工挖孔桩所有工序,按设计图纸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人工挖孔桩具体工序如下:凿挖土方-毛竹护壁-扩底-抽水-清理-初步验收
(二)工程机械、劳动工具、劳动安全保护1、涉及人工挖孔桩施工的所有机械设备和配件,劳动工具用具(风炮、抽水的水泵,井架、绞机、锄头、簸箕、桶,模具等配件一律由乙方自备和维修
2、除甲方提供的二级配电箱以外,所有的施工用电的电缆由乙方自备
3、所有劳保安全用具(如安全帽、钢丝绳、雨衣裤、套靴、手套等等)由乙方备
二、承包形式及工期要求1、本工程期紧、任务重,甲方通知开工之日算起,共25工作日
2、甲方收取乙方信用保证金10000元整,工程开工一个星期后返还给乙方
三、承包形式及结算依据、方法承包单价按包工不包料方式,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甲方验收的实际深度为准,按每延长米计价
土层115元/m、石层185元/m、扩大头加1m计算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一个星期内付结算工程款
(工程施工中途不预付款项)五、双方职责与义务:(一)甲方职责与义务:1、负责提供一个电源控制箱到施工现场
2、负责提供护壁毛竹
2、负责提供两间工棚(工地对面店铺)归乙方人员在施工当中使用
3、乙方因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罚款和直至辞退乙方出场
4、甲方有权指挥乙方班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