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合同管控防范法律风险各位领导、同志们:合同管理工作,就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得工作。我公司系统,主要由粮油储备、粮油食品加工、粮油贸易、汽车租赁与农产品现代物流、粮油科技服务、不动产经营等七大板块构成。自2007年以来,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维护公司系统企业得合法权益,做了大量有成效得实际工作。回顾过去,公司系统发挥统一管控得优势,法务管理与各项制度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精,为企业得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下面就从管理制度与具体操作两方面,介绍我公司在合同管理方面所做得一些工作.一、从管理制度入手、规范合同管理1、对合同签订阶段得要点实施监控第一、明确订立合同得普遍性.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必须订立合同,杜绝用审批报告来代替合同得情况;第二、强调形式上得正当性。签订合同必须以书面得形式,并对粮油行业普遍存在得以传真方式签署得贸易合同加以规范,除应注明“传真件有效”外,针对传真件易损毁,字迹不牢固得特点,规定应及时取得合同原件,或者对传真件进行复制留存。2、合同得分级管理制度为简明合同得分级归类,提高合同审查工作效率,我们将各单位签署得合同按照合同金额划分为“小额合同”、“一般合同"、“大额合同”、“重大合同”四级。合同金额小于5万元为“小额合同”,5万至200万元为“一般合同”,200万至1000万元为“大额合同”,大于1000万元为“重大合同”。其中对部分工程基建、采购等须依法按招投标程序签订得合同,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此外,对涉及对外长期投资、股权交易、借款贷款、提供担保、不动产购置或出售以及出租或承租期限超过5年得合同,不论数额大小,都按照“重大合同”来处理.3、合同订立审核过程中各部门得权责分工各级合同得协商、起草、具体修改工作,由当事单位承办部门具体操作,公司分管领导负责。除“小额合同”外得所有合同,必须由各单位或公司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送公司法务部审查。有效合同得订立,常以相关资质证明作为先决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前,各单位与公司承办部门必须了解、掌握对方得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没有条件查瞧对方有关资质原件得,应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对方公章得经营资格、资信等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提交审核。法务部对送审得合同进行单独审查或会同外聘法律顾问共同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公司总法律顾问对法务部报送得《法律审查意见书》签署后,做为批准签署合同得依据之一,由各单位或公司承办部门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签署合同.“小额合同”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签署。“一般合同"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签署.“大额合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签署。“重大合同”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后,由公司董事长批准签署。4、合同履行过程中得风险监控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签订后得具体落实工作,对合同约定得工程、物资、设备、服务等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出现得问题情况及时报送财务部、法务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得审查参照同级合同审查得有关规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无法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时,公司承办部门需配合公司法务部及时做好仲裁或诉讼工作。5、“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得合同管理体制建设合同管理包括对合同得订立、履约、变更、解除、监督、检查、纠纷得调解、仲裁诉讼、裁判结果等各个环节得整体把控。合同文本及合同审核过程得记录与凭证等书面材料应纳入公司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各单位至少持正式合同文本二份,一份交财务部门备查,一份由承办部门留存,在合同履行终止后,统一交存公司行政办公室归档管理.具体经办人员为便于工作可留存合同复印件。凡经公司法务部审查得合同,公司法务部应留存正式合同副本一份。合同承办单位或公司承办部门及纪委、审计监察部、财务部、法务部负责对合同得事前、事中与事后全过程得监督与检查.大额及重大合同履行终结后一个月内,审计、财务、法务、纪检等部门共同安排审计,并出具合同履行情况报告书,上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合同履行情况审计报告与有关资料一并留存。合同履行情况审计报告包括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