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车辆合同NO
出租方:签订地点:合同履行地:承租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车辆类型、期限、租金标准及交纳方式1
出租方将牌汽车辆,车辆号牌,从年月日时起租赁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租赁期共年月日小时
车辆每天租金元,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元,超时部份每小时租金元,超出6小时妈以一天计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每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结算)行驶不得超过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_____________元,超出月天数按每天租金______元
承租方接收租凭车辆时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车辆天数的全额租金
承租方接收租赁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付押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预付的押金在车辆归还时可抵扣违章押金2000至3000元,违约金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承租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
第二条出租方权利和责任1
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各种证照,规费缴讫齐全有效并符合我国法规对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各项规定
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额租金与押金后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方式使用
有权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并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随时随地收回被租车辆,将不予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3)承租方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承租方未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