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就诊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本中心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一)实施区域
20XX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XX县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第1页共6页城市,包括: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西藏自治区XX县区、XX省XX市
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