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项目长期股权投资合同长期股权投资一、本准则规范的范围(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掌握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掌握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四)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掌握、共同掌握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牢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除上述状况以外,企业持有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第2页共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本准则第四条(三)所称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投资作为出资投入企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一)投资损益的处理1.依据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比如,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在进行有关调整时,应当考虑具有重要性的项目。2.存在下列状况之一的,可以根据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第3页共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计算确认投资损益,但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事实及其缘由。(1)无法牢靠确定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2)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3)其他缘由导致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3.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应收项目。比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方案、且在可预见的将来期间不预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根据以下挨次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连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第4页共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最终,经过上述处理,根据投资合同或协议商定企业仍担当额外义务的,应按估计担当的义务确认估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企业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相反的挨次处理,减记已确认估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二)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全部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全部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状况下,企业根据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担当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削减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四、共同掌握经营及共同掌握资产(一)共同掌握经营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该经济活动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并且根据合同或协议商定对该第5页共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掌握的,为共同掌握经营。在共同掌握经营下,每一合营方归集本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同时根据合营合同或协议商定共享合营产生的收入。共同掌握经营的合营方,应当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确认其所掌握的用于共同掌握经营的资产及发生的负债。2.确认与共同掌握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掌握经营产生收入的份额。(二)共同掌握资产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有关的资产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根据合同或协议商定对有关的资产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