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4页中国公法的崛起与政治变革一、公法理论的政治之维公法,按照《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地方政府法、社会保障法、税收法、教会法和军事法等,旨在规定国家有组织的政治团体、政府及其部门与代理机构的结构、行为、权力和豁免权、义务及责任的规则和原则,用以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的关系
[2]我认为,如果公法制度不够完善,权力/权力关系就不可能理性化,权力/权利关系也不可能良性互动;如果公法制度不发达,就不会存在受约束的权力与有保障的自由,就不会存在可预期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也就是说,国家与社会的现代化,是以公法制度的理性化与现代作为前提的
在庞大的公法体系中,由于宪法权威毋庸置疑,行政法地位举足轻重[3],因此公法的现代化与理性化,又主要表现为时俱进的、旨在全面及时回应国家与社会现代化需要的宪法与行政法制度变革
各国公法制度发展史表明:公法制度结构及其发展变革,明显地具有语境化的特点,它是公法制度的内在逻辑制约与外在约束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虽然并不存在完全与众不同的公法,但也不会存在普适的公法
在影响公法制度结构及其发展变迁的诸多因素中,政治因素虽然既不如经济因素那么根本,也不如文化因素那么宽泛,但却最为直接;公法与政治通常缠绕在一起,难解难分
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公法与政治共同关注社会资源配置与社会利益分配这一社会主题,还要归因于二者皆侧重于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来促成权力/权力关系的理性化以及权力/权利关系的良性互动这一方式,以便在最优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上最公平地分配社会利益
共同关注的主题以及相近的演绎主题的方式,使得公法制度与政治制度之间具有既竞争又合作的双重特点,[4]二者之第2页共34页第1页共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