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种植合同山地种植合同范文一甲方:乙方:为了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发展林业,植树造林,造福后代
双方协议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亩,综合治理,栽植树木
二、承包期限双方协定为10年
三、承包费:林地每亩30元,荒地每亩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兑现
四、承包期内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归乙方(专业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设计要求,提供公用办公室,场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如影响乙方落实,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并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甲方:乙方:年月日:山地种植合同范文二甲方:乙方: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一带荒山承包给乙方作茶叶及经果林种植开发,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荒山面积及范围:1、甲方将()组所有的位于()一带荒山承包给乙方进行茶叶及经果林种植开发,四至界线及面积以附图标志和界桩为准
2、乙方在承包面积内以种植茶叶为主
承包面积内80%以上用于种植茶叶,其它可用于经果林种植
二、承包期限、开发期限、承包费及付款方式:1、承包期限为四十年,从2022年4月27日至2048年4月27日止
2、开发期限为八年,从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7日止
乙方必须在此期间开发种植完毕,到期未开发视为乙方放弃开发种植权力,甲方可无偿收回另作安排
3、承包费按每年人民币()(¥:元),该承包费只能用于甲方()组公益事业或分配给村民
4、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即付人民币(¥:元)给甲方
余款人民币(¥:元),于2022年4月27日前付清
5、甲方收取乙方承包费后,应按相关规定或约定正确分配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引起甲方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荒山及原始附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