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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江西省景德镇市湘官一级公路第四标段路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工程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湘湖至官庄(高家)一级公路工程地点:景德镇甲方:景德镇华溪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第1页1共11页109040714
doc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书建设单位:景德镇华溪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景德镇市湘官一级公路工程,经过公开招标,确定承担景德镇市湘官一级公路工程第4合同段5
8公里(K14+000至K19+800)施工任务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景德镇市湘官一级公路工程4合同段(K14+000至K19+800)
2、工程地点:景德镇3、工程范围:景德镇市湘官一级公路工程该合同段设计文件包括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包含和隐含的全部永久性工程
4、工程内容:该合同段设计文件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5.缺陷修复责任期:签发交工验收后12个月;保修期: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2年
6、工期及开工、竣工日期:本合同总日历工期为2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8月10日
计划竣工:2012年5月30日
乙方必须按时完成,不得延期
如经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不能视为竣工,乙方无条件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1、合同总工期已计入晴、阴、雨、风、雾、20年一遇的洪水、十级以下台风及停电、停水等影响施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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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因材料供应、施工劳动力和机具设备的不足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而影响工期属乙方责任,不能借此顺延工期
3、如遇下列情况,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