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付不议合同风险分配方式的重构摘要:照付不议合同是能源贸易中常见的合同形式,以分担能源项目的融资风险为基础,由买方承担项目的市场风险,并为银行贷款的清偿提供担保
随着能源市场的逐渐完善,传统风险分配方式的弊端越来越显著,买方迫切希望扭转自身在合同中的劣势地位,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
因此传统的合同条款出现了变化,风险分配方式呈现重构的趋势
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今后的照付不议合同应当明确照供不误义务,变更不可抗力条款,完善短供补提机制,增添气量转让条款以实现风险分配方式的进一步重构
关键词:照付不议合同风险分配重构一、照付不议合同以风险分配为基础(一)照付不议合同简述照付不议合同(Take-or-Paycontract)的英文释义为:Agreementbetweenabuyerandasellerinwhichthebuyerwillstillpaysomeamounteveniftheproductorserviceisnotprovided即:即使卖方未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买方仍必须支付一定款项的协议
1照付不议合同的核心是买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产品价格和数量,持续不断地向卖方购买产品,除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能随意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即在卖方了履行照供不误义务的前提下,买方即使接收的货品数量少于合同约定,也需按约定的量照付价款和费用,少接收的量作为补提量在将来提取
目前照付不议合同已成为国际大宗能源贸易所常用的合同形式
(二)照付不议合同的风险负担属性照付不议合同主要应用于能源项目融资中
项目融资是与传统的公司融资相对的融资方式,在项目融资中,投资者首先发起成立项目公司,将项目公司作为银行贷款的债务人,此时银行仅享有有限追索权甚至无追索权
而在项目建设期和试运营期过后,进入到正式运营阶段时,投资者的担保责任即可解除,银行不可再追索投资者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及应付义务以外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