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消防验收工作的通知今年,随着一批工程的陆续竣工,各项目的专项验收工作(消防、人防、幕墙、建筑节能)也在不断推进中,从最近进行的总部消防验收、大厂苏宁电器广场消防验收的情况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不充分
为了使项目的消防专项验收顺利进行,工程管理中心对消防专项验收的相关工作做了规定,现下发《苏宁置业工程项目消防专项验收工作指南》,望各项目遵照执行
工程管理中心2011年7月20日苏宁置业工程项目消防专项验收工作指南一、目的:规范消防验收工作的开展推进消防验收的顺利进行,提高消防验收的通过率
二、验收阶段划分
消防验收工作份两个阶段进行:内部预验收和外部正式验收
三、内部预验收1、工程项目完成所有消防施工任务后,在进行正式消防验收前,必须进行内部的预验收工作,通过内部预验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整改完善,以确保正式验收的顺利通过
未组织并通过内部预验收的项目,不得进行消防的正式验收
2、预验收的条件:(1)在进行消防预验收前,所有消防施工任务必须全部完成;(2)所有消防设施的单点及联动调试工作已完成;(3)所有验收资料已收集、填写、整理完毕
3、参加预验收人员:我方人员:项目负责人、与消防施工有关的土建、安装工程师、规划设计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
消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土建单位:项目经理、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监理单位:总监、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师
4、预验收程序:(1)符合预验收条件的,我项目部组织内部预验收;(2)项目部提前3天发预验收通知,确定时间及参加预验收人员;(3)项目负责人组织各方人员到场验收;(4)听取施工单位汇报、对照图纸说明施工任务完成情况,消防系统调试情况;(5)参加验收人员查验工程实体;(6)参加验收各方人员对验收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内部验收意见
(7)针对预验收存在的问题,项目部安排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