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装分包施工合同西昌市第二中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建设项合同编号:JAJS-LW-003(年月)日期:年月日发包方:四川省久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2002年修正)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客观情况,甲方将西昌二中综合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项目消防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执行。本工程合同通用、专用条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应内容,凡本协议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工程结合四川省西昌市的有关规定和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范围及内容:西昌二中综合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消防、报警、通风、排烟系统的安装工程(包括预埋管线,但预埋管线期间不作为进场时间)。具体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无管网消防系统、通风和排烟系统(不含配电机控制箱)、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等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及应急照明灯具、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具供货安装)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承包范围为西昌二中综合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的消防、报警、通风、排烟系统等安装工程系统设备产品的采供、安装、系统调试、工程验收合格、系统检测、工程资料编制、工程保修、售后服务等。第三条合同工期3.1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3.2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的特殊性,本工程施工采取分阶段作业,开工时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总工期控制范围内,竣工时间为与土建单位同步竣工(施工期间应与土建施工单位密切配合)。3.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应随土建进度随时无条件配合,由于乙方没有及时掌握土建施工进度而对消防系统安装进度、质量造成的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质量、验收标准4.1本工程验收除应达到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外,必须保证消防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性,同时必须取得西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本工程在验收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规范,同时乙方应提供建筑防火材料、消防产品相关证书、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第五条承包方式、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5.1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合同采用合同。5.2工程合同总价:(小写:¥万元),该价款为包干价格,无论工作量增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调整。该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及设备费(含机械设备检修及燃料等各类市场价格调整)、劳务费、材料费(含材料市价格调整)、运输费、管理费、检验费、试验费、测试费、安装费及拆卸费、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地方关系协调处理费、施工技术措施费、临设费、临时施工工程费、招标人供料保管费与卸车费、施工排水费、工程返工返修费、竣工图编制费、维护费、工程保修费、保修期修复费、保险费、利润、税费、扰民费、民扰费、地面杂物清理费、各类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窝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