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目录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2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3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0五、基金财产保管10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3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5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8九、基金收益分配22十、信息披露23十一、基金费用24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6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7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27十五、禁止行为30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0十七、违约责任32十八、争议解决方式33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33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341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一)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法定代表人:彭纯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5]12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存续期间:持续经营电话:(021)61055050传真:(021)61055034联系人:陈超(二)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法定代表人:姜建清电话:(010)66105799传真:(010)66105798联系人:蒋松云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1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