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北京住总集团投标项目风险评审和决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二级单位投标工作,加强投标项目标前风险评审,提高投标决策水平,防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标项目风险评审,是指以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及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项目,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对投标项目的设计、技术、资金、设备、合同、内部环境、价格等风险因素进行评价
通过风险评审,正确识别,评价投标项目的各种风险,为投标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标决策,是指以集团公司或二级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项目,在投标项目风险评审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参与投标,采用何种投标策略和方法,避免工程项目投标的风险性和盲目性
第四条投标项目风险评审和投标决策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1、理性经营,缜密评审,慎重决策;2、先评审,后决策;谁决策,谁负责;3、不投问题标(工程造价较低,投入和垫资数额大,投标条件苛刻,业主诚信度低等);4、不投亏损标,即投标评审时项目可上交收益率不低于3%
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可上交收益率=(投标报价-责任成本)÷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对外投标最终报价-甲方预留金-暂列金额责任成本(预算)=直接费+现场经费+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其它费用)+税金第二章风险评审和投标决策第五条集团所属各二级单位不管以何种名义投标,都应对风险评审和投标决策实行分类管理
投标项目分为Ⅰ,Ⅱ,Ⅲ类项目,Ⅰ、Ⅱ类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风险评审和投标决策,Ⅲ类项目由二级公司组织风险评审和投标决策,但以集团公司或联合体名义参投的项目则须报集团公司审批
(一)Ⅰ类项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