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本中心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助管值班处理下列事项:(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中心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中心助管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没课时间轮流值班
第三条助管值班安排表由人力资源部编排,于学期伊始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
第四条值班助管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
第五条值班助管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
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助管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前填好,移交下一值班人员,报告表另定
第七条值班助管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中心减少损失者,中心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八条值班助管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口头警告,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九条值班助管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助管代理并呈准,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条助管应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第十一条助管应积极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
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第十二条值班助管应维护好室内秩序
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
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中心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结案后及时交办公室人员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
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
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