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目的(1)查清评价区域内空气、水、声等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拟建工程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预测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2)预测分析拟建工程运行后排放污染物对该区空气、水、声等主要环境要素的影响,提出总量控制
(3)对本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论证,分析其可靠性、先进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为工程设计、生产和管理提供依据
(4)依据本项目的特点,识别油库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因素,针对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分析预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泄漏到环境中所导致的后果,以及应采取的缓解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处理计划和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1989
26);(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2002
29);(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2
28);(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发[2002]14号);(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2
3-93);(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2
4-1995);(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9)《指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1)《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克独计工(2006)0111
3评价标准1
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烃选用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