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页穗建筑〔2009〕1036号关于实行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引导和促进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确保我市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一步提高我市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和建设部《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建市函[2009]3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我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一、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建设目标和步骤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管理机构主导制订评价标准,对建筑市场主体在工程投标及建设过程中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工期、造价管理等情况进行履约综合评价,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各单位的评价归纳汇总为各市场主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活动
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建设目的是将被评价市场主体的行为表现予以标准量化,并综合评分,应用于招标投标活动
将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起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格局,从而促进建筑业的发展和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
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9年8月底前),建立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运行框架,试行对施工企业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参与这一阶段的评价主体包括市建委、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市建设工程安监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市建筑业劳保办、市墙革节能办、市散装水泥办、部分建设单位;第二阶段(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