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HSZD-86-JG10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设备、材料、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招标管理工作,公司成立招标组织机构,并规定其工作原则和职责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所属、控股的发电企业及受托管理的企业(以下统一称“项目建设单位”)
第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四条公司招标委员会(领导小组)主任委员(组长):公司总经理委员(成员):副总经理、纪检组组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含副总工程师)、经理工作部、计划发展部、基本建设部、安全生产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经理或负责人、经理工作部法律事务负责人
第五条公司招标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对管理范围内的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根据评标组的评标结果和招标工作组的推荐中标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对主机设备、主体设计、主体施工、主体监理、主体调试标段(通称主体标段)的单位提出预中标意见,报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审议
(三)根据评标组的评标结果和招标工作组的推荐中标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对概算在1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HSZD-86-JG10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设备材料项目、概算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程招标项目决定中标意见
第六条公司招标工作组公司招标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工作组,负责工程和设备材料招标的具体工作
工程和设备材料招标工作组:组长:公司分管基建工作的副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基本建设部负责人招标工作组应包括基本建设部、安全生产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基本建设部;监察审计部实行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