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0页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精尖产业设计是指我市高精尖产业企业以工业产品为对象,以设计为创新活动的引领环节,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优化提升,用以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的创新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认定,具有较强的产业资源要素集聚能力、设计创新能力和鲜明的发展特色,技术水平领先、创新模式先进、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业绩显著的企业,包含已经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及专业从事工业设计的企业
第四条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第2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0页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市经济信息化委对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每年认定一次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七条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市级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北京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本市本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