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农委〔2011〕112号大足县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为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确保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渝农发〔2011〕22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是农经管理的基础,也是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检查通知的内容、重点和工作要求,抓时间,保质量,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为迎接市里的检查打好基础
二、检查内容一是财务的规范化建设,是否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委托代理制度、会计电算化、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等情况
二是资金(现金和银行存款)、资产(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有台账、登记薄等,是否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以及“三资”保值增值和流失情况
三、检查要求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此次检查时间紧、内容多,各镇街要精心组织,及时安排,为检查争取时间,及时将自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宣传,将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反馈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
各镇街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写出有质量的自查报告
三是准确填报
各镇街以村集体为基础填报《重庆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调查表》,要认真理解调查表的指标涵义,据实填报,逐级汇总,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