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人民政府文件信府发〔2009〕16号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丰县200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信丰县200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九年五月九日信丰县200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为做好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制定本办法。一、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范围县直行政机关、党群团体和县直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差额拨款、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收支只反映财政补助部分(单位名称及分类详见附件1)。二、指导思想和原则200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部署,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提高公共保障能力;规范部门预算编制行为,积极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预算分配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预算内外财力,实行综合财政预算。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部门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考虑部门的各项资金来源,按部门资金需求及财力情况,统一项目,统一标准,统筹安排部门支出。(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着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调整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需要,在此基础上,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支出,做到重点突出,收支平衡。继续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社会民生和公共事业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三)科学合理编制,全面真实反映。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在公检法部门开展收支脱钩试点工作。部门收入预算安排要积极稳妥、准确测算。人员经费按照国家、省、市、县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标准和开展业务必需支出安排,全面、真实、准确反映部门收支。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四)严格执行制度,硬化预算约束。各部门作为部门预算编制主体,严格按县政府有关财政资金安排的规定安排预算,县财政局按规定强化审核,按程序上报。部门预算一经批准,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执行中,要求追加安排大型基建项目、城市建设、网络建设、设备购置、装饰装修等专项资金的,不予办理。三、编制重点(一)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预算积极配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财政部门和单位用新科目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二)提高财政保障力度1、保证人员经费支出(1)财政预算内足额保障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按新的工资标准和财政负担政策安排。(2)统一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在原财政负担人员安排月人均40元地区津贴、38元粮食补贴、170元工资性补贴、100元生活补贴、以及新增200元/月津补贴(退休人员按80%增加,差额补助单位按差额比例列入)基础上,按《关于印发信丰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府办字〔2009〕33号)文件精神,2009年县财政按在职(离休)人平负担8000元,退休人员财政人平负担6400元列入。在财政负担的基础上,对有较稳定非税收入的单位,所需资金通过部门预算由单位自行解决,没有非税收入的单位,可通过历年部门预算结余、当年部门预算调剂等办法解决,确有困难的,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单位负担部分由单位筹集资金缴入财政设立的津贴补贴专户统一发放。对纳入社保发放养老保险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列入部门预算测算,没有收入的单位由财政负担。(3)第13个月奖金按新的基本工资标准测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后,取消事业单位13个月奖金)。(4)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缴费基数仍按原新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纳入测算。(5)临时聘用人员经费按县政府或人事劳动部门的临聘人员工资、补助及单位实际为其配套缴纳的有关保险费测算。2、公用经费实行定额标准(1)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日常公用经费按人均16000元/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