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国税局)第一篇:“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国税局)“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国税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阐述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丰富了管党治党的思想理念,为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也是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的法宝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核心
权,本义是秤砣
古时候,在称重量的衡器上,衡为杆,权为砣,由此引申出“权衡”、“权力”
故《孟子》、《汉书》都说:权,“知轻重”
是官就有权,很多有权的干部出了问题,就是因为乱用职权
权力是把双韧剑,用好了,是人生的拐杖;用不好,是自刎的利刃
邓小平同志曾告诫说:“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
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
”权力不是上天赋予的,权力的本质于人民,不能把权力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能公权私用,以权谋私,也不能把“有权不用枉做官”,“做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谨慎用权、规范用权,依法用权,坚持权为民所用,请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权力该如何用
只能严用、慎用
“严以用权”,就是要善用底线思维,严格“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为官用权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自警自危,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担子就越重
把权力关进“笼子”,无异于用制度强化了底线、强化了准绳、强化了权力边界,让人不敢也无法越雷池一步
“严以用权”,就是要善用法治思维,严格“制权”,使权力遵循法律的轨迹
“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党员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更不能法外用权
权力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让行使权力的人步步受“制”,让掌握权力的手规矩起来,从而打消一切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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