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原條文說明第三十五條之二期貨交易契約之限價申報得聲明須立即成交否則取消,或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市價申報應聲明須立即成交否則取消,或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前項聲明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之買賣申報僅得於交易時間內為之。第三十五條之二選擇權契約之限價申報得聲明須立即成交否則取消,或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市價申報應聲明須立即成交否則取消,或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前項聲明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之買賣申報僅得於交易時間內為之。一、配合期貨商品跨月價差委託機制之建置,考量原期貨商品市價ROD委託之存在,將使組合式委託之撮合邏輯複雜化,並可能延長委託成交完成時間,且未立即成交而留存於委託簿時,在流動性較差市場或特殊市況時,較易產生顯著偏離之成交價格,因此基於系統效能及市場價格穩定考量,爰依現行選擇權商品之作法,取消市價ROD委託,限定市價委託須加註FOK或IOC。二、另期貨商品限價委託除原整日有效(ROD-restofday)之委託條件外,新增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OK–fillorkill)或立即成交否則取消(IOC–immediateorcancel)之委託條件,爰附件11修正條文原條文說明修訂本條文。第三十五條之三期貨交易契約之買賣申報分為單一契約之單式買賣申報以及要求同時成交不同契約之組合式買賣申報。組合式買賣申報限於該契約交易時間內進行。其價格申報依各契約價格之差或和為之。組合式買賣申報之種類,由本公司公告之。第三十五條之三期貨交易契約之買賣申報分為單一契約之單式買賣申報以及要求同時成交不同契約之組合式買賣申報。組合式買賣申報限於選擇權契約交易,並應於該契約交易時間內進行。其價格申報依各選擇權契約權利金之差或和為之。組合式買賣申報之種類,由本公司公告之。配合期貨商品委託種類增加跨月價差委託,爰修訂本條文。修訂後組合式買賣申報不再限於選擇權契約,同時也適用於期貨契約。第三十八條之一期貨契約之組合式買賣申報除與相同組成契約之組合式買賣申報成交外,其各組成契約成交之相對方至少一方應為單式買賣申報。選擇權契約組合式買賣申報成交之相對方以單式買賣申報為限。(本條新增)一、新增期貨契約及選擇權契約組合式買賣申報之撮合規定。二、敘明本公司現行選擇權組合式買賣申報之相對方僅為單式買賣申報,於現行委託條件僅限FOK及IOC下,並無ROD之委託條件,故未成交之組合式委託並不留存於系統中。配合期貨商品跨月價差委託機制之建置,期2修正條文原條文說明貨契約組合式買賣申報不僅可與單式買賣申報撮合,尚可與組合式買賣申報撮合,其買賣申報委託條件則除FOK及IOC外,尚有ROD,未能成交之ROD組合式委託將依據個別契約相對方之單式委託衍生虛擬委託等待撮合,惟倘若虛擬委託無限衍生,將使撮合邏輯複雜化並影響撮合效率,故限定期貨契約組合式買賣申報成交相對方若非相同組成契約之組合式買賣申報,則其各組成契約之相對方至少要有一方為單式買賣申報。意即其相對方可同為單式買賣申報,或一組組合式買賣申報組成契約之其中一方與另一單式買賣申報之組合,但其各組成契約之相對方不可為來自兩組不同組成契約之組合式買賣申報。3修正條文原條文說明第四十一條期貨交易契約之買賣申報數量,除聲明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外,得為部分成交。未成交之部分,除原買賣申報聲明須立即成交否則取消外,依原申報價格繼續進行撮合成交。第四十一條期貨契約之買賣申報數量,不能一次全部成交者,得為部分成交,其餘數量仍依原申報價格繼續進行競價成交。選擇權契約之買賣申報數量,除聲明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外,得為部分成交。未成交之部分,除原買賣申報聲明須立即成交否則取消外,依原申報價格繼續進行撮合成交。因期貨商品得新增FOK及IOC之委託條件後,與現行選擇權作法相同,爰調整本條文有關部分成交處理方式之文字。4修正條文原條文說明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原條文說明第十條本契約之買賣申報以電腦自動撮合。撮合方式開盤採集合競價,開盤後採逐筆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