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94-1002〕〔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_____〔自治区、直辖〕____〔〕土地理〔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
外商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理
和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根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
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
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不得进展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
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批准的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立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根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立的详细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按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展综合性的开发建立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
〔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年;自获得该地块
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四章土地用处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创办和经营工业工程〔建立工程〕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用地创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消费和生活效劳设施
〔注根据详细情况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