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目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基基础工程4
1沉降变形对上部建筑的影响4
2桩身质量不符合要求5地下室工程5
1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5
2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6砌体工程6
1砌体裂缝6
2砌筑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6
3砌体标高、轴线等几何尺寸偏差7混凝土结构工程7
1混凝土结构裂缝7
2混凝土保护层偏差8楼地面工程8
1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8
2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面渗漏水8
3底层地面沉陷9装饰装修工程9
1抺灰工程空鼓、开裂、渗漏9
2门窗变形、渗漏、脱落9
3栏杆高度不够、间距过大、连接固定不够、耐久性差9
4玻璃安全度不够10屋面工程10
1屋面防水渗漏11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11
1给水排水及采暖管道系统渗漏11
2排水系统水封破坏,排水不畅11
3保温(绝热)不严密,管道露滴水12电气工程12
1防雷、等电位联结不可靠,接地故障保护不安全12
2电导管引起墙面、楼地面裂缝,电导管线槽及导线损坏12
3电气产品无安全保证,电气线路连接不可靠13通风与排烟工程13
1风管系统泄漏、系统风量和风口风量偏差大14建筑节能14
3施工15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15
1工程资料15
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验收1总则1
1为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统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市新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3本规定控制的住宅质量通病范围,以工程完工后常见的,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为主
4未开展质量通病防治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5住宅工程在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1住宅工程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