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啤酒(****)有限公司是由华润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独资成立,由****啤酒江苏区域公司管理。****啤酒江苏区域公司成立于2004年,目前旗下有苏州、无锡、常州、南京四个生产厂,根据市场需求,在江苏省****市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立****啤酒(****)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万千升的啤酒工程。****啤酒(****)有限公司投资5184万美元(其中危险化学品投资额200万美元),建设年产2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的范围为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以及辅助设施。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由****市三联永恒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由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南京长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南京旭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该项目生产技术方案选择的原则是采用华润公司先进的啤酒酿造技术,选择国内先进的啤酒酿造设备,同时引进国外关键设备,采用先进的控制系统,实现整个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和自动化,建成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的啤酒生产线。该项目采用的安全设施均为具备相应生产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商生产并经检验、检测的合格产品,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合格工艺设备调试正常。试生产以来,基本到达100%负荷;目前生产运行良好,且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评价项目涉及的二氧化碳(危规号:22020)、氢氧化钠溶液(危规号:82001)、盐酸(危规号:81013)、压缩空气(危规号:22003)、氨(制冷系统,危规号:23003)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发酵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碳回收后全部自用,不销售。因此,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该项目氨制冷系统涉及的氨年补充量约为1t,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且评价项目为轻工业,因此该企业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制冷系统涉及的液氨储罐为高危储存设施。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项目涉及的氨(制冷剂)、甲烷(污水处理产生的沼气)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根据《高毒物品目录》,液氨属于高毒物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根据《监控化学品名录》本项目涉及的原料及产品未列入《监控化学品名录》之中。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本项目未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评价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该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为四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等相关政策和规定,该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限制类或淘汰类产品,符合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所用设备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或明令行禁止范畴,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该项目为轻工项目,参照《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安监[2010]188号)的有关要求,其外部安全间距将按照石化行业标准进行分析。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与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要求。平面分区布置合理,各类建(构)筑物之间安全间距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啤酒(****)有限公司年产2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项目在生产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