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同志们: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实施“新农保”试点涉及的财政补助政策问题,作一简要说明,并就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试点工作,提几点要求,供大家参考
一、准确把握“新农保”的财政补助政策“新农保”与“老农保”的主要区别是,“老农保”没有财政补贴,而“新农保”有财政补贴
按照中央“新农保”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我省试点实施办法,财政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补贴和缴费参保补贴两个部分,通俗地说就是“出口”补贴和“进口”补贴
具体讲,主要政策有以下几点:(一)“出口”补贴政策
所谓“出口”补贴是指对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的财政补贴
“新农保”试点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终身发放基础养老金
国家统一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一年660元
发放基础养老金所需的资金,中央财政对我省给予全额补助
如果市县自行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承担
(二)“进口”补贴政策
所谓“进口”补贴是指对缴费参保的人员给予财政补贴
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普惠制的基本补贴
“新农保”试点政策规定,对每一个缴费参保的农民群众,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给予普惠性质的基本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省30元基本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分担
省财政补贴总量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对各试点地区,根据其财力水平,分档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自行确定
如果市县自行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承担
二是“多缴多补”的激励性补贴
为鼓励参保农民群众多缴费、多积累,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参保人,适当给予激励性补贴
具体政策是:对选择100元和200元档次缴费的,不增加补贴;对选择300元档次缴费的,第1页共4页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增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