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4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2号《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第2号《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2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0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第2页共44页第1页共4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4页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
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四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实行授权管理,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业务风险
第3页共44页第2页共4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4页第五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充分向持卡人披露相关信息,揭示业务风险,建立健全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定义和分类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