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团组织内在活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路子,做好团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集团所属企业团组织的干部换届工作可以采用不指定候选人,竞争上岗产生团干部候选人,再提交团员大会选举的方式进行。第二条团干部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团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团内民主制度,活跃团内民主生活,保障团员对团的工作和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团员、团干部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努力构建有利于优秀团员脱颖而出的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发现、选拔、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开辟新的渠道,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新的措施,为广大团员青年提高素质、展示才华搭建新的平台。第三条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团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第四条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一)政治表现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二)能够按照团章的规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是团员中的优秀分子。(三)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愿望在团的岗位上进一步锻炼成长。(四)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第1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3页(五)工作成绩较为突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得到团员青年的信赖和拥护。(六)团籍由企业团委管理的共青团员或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第五条实施竞争上岗,应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党办、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团委等作为牵头部门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企业党委分管副书记、上级团委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企业党办、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团委及开展竞争上岗的团组织所在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二)团组织申报。拟进行换届的团组织,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提出开展竞争上岗的申请,经同意后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三)公开报名拟进行换届的团组织向团组织内的全体团员公布拟选拔团干部人数,组织符合条件的团员和青年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填写《团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参加报名人员名单及《报名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组织考察,确认资格。企业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上级团委,报名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组成考察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员工的意见,了解掌握报名人员的工作业绩、日常表现、作风品德等情况,然后对照《团干部竞争上岗考察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对竞岗人员进行评分。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20%。得分60分以上者方可作为第2页共43页第1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3页竞岗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竞岗人员名单、《报名表》、《评分表》一并报领导小组审核,竞岗人员数至少应比拟选拔团干部数多2名。(五)理论考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竞岗人员参加理论知识、团的业务知识和时事政治知识笔试,统一阅卷评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六)竞岗演讲和现场答辩。制定竞岗演讲、现场答辩实施细则和评分规则,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开展竞岗演讲和现场答辩工作。演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现场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20%。(七)公布成绩。将竞争上岗人员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张榜公布。(八)讨论确定人选。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岗人员总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确定团干部候选人入选名单。(九)公示人选。将团干部候选人人选情况在竞争上岗所在部门和企业机关进行公示,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