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团组织内在活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路子,做好团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集团所属企业团组织的干部换届工作可以采用不指定候选人,竞争上岗产生团干部候选人,再提交团员大会选举的方式进行
第二条团干部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团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团内民主制度,活跃团内民主生活,保障团员对团的工作和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团员、团干部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努力构建有利于优秀团员脱颖而出的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发现、选拔、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开辟新的渠道,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新的措施,为广大团员青年提高素质、展示才华搭建新的平台
第三条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团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第四条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一)政治表现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能够按照团章的规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是团员中的优秀分子
(三)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愿望在团的岗位上进一步锻炼成长
(四)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
第1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3页(五)工作成绩较为突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得到团员青年的信赖和拥护
(六)团籍由企业团委管理的共青团员或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第五条实施竞争上岗,应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由企业党办、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团委等作为牵头部门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