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导则(讨论稿)2013
26目录前言1总则1
1为规范和指导宁夏相关部门推进和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明确规划设计要求,依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技术导则
2本导则主要是适用于宁夏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阶段,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和运行管理提出一些指导性建议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设计与当地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广泛搜集基本资料、听取用户意见,因地制宜选择供水方式和供水技术,做到安全、可靠、成熟实用,保证供水安全,1
4在工程规划设计中,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
本导则适用于集中式的,水的预处理不在本导则范围内
(放到总则中2术语及定义2
1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向农村居民及时、方便地供应足量、洁净、负担得起的生活饮用水所进行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等一系列工作的统称
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将农村饮用水安全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
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
低于《农村实施准则》要求的为不安全
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的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的为基本安全
常年水量不足的,属于农村饮用水不安全
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的为基本安全
多数居民需要远距离挑水或拉水,人力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800米,或垂直高差80米的情况,即可认为用水方便程度低
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的为基本安全
2最高日用水量:指在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