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的方案xxxxxxx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的方案各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区直专业调委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方案:一、重要意义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制约了人民调解事业的健康发展
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方案,可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促进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积极化解,有利于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有利于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是指对成功预防化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给予适当经济奖励的一种激励机制,不属人民调解员的固定报酬
二、范围、原则及标准(一)奖补范围1、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区直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镇乡、区直调委会)
2、在区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镇、乡(街道)所属的村、居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员(以下简称村居调委会、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中现职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干部不列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原则、标准镇乡、区直调委会和村居调委会、调解员实行分类奖补
1、镇乡、区直调委会的奖补
第1页共3页对镇乡、区直调委会的奖补采取优秀案例评选的方式,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民调委)根据每个调委会的实际工作情况和上报的优秀案例卷宗进行核查,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补
2、村居调解员的奖补
村居调委会、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均以民调通平台上报为基础,调解成功并制作出相应文书档案,根据难易程度分为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