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岳西中学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摸清贫困寄宿生个人及家庭生活情况,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认真做好我校2015年春季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保障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1、本《方案》只适用于学校在校住宿的学生
2、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
主要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
在评审时,优先考虑低于民政部门颁布的家庭人均最低收入标准线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生活费补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补助625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学校组织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学校工会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校长李望龙同志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谢拥军、陈权祥、金瑜、陈石豹、王助贤、徐松涛、黄会敏,成员:李科、何伏润、王君君、王四明、曹会云、刘辉、刘庆春、舒畅华
三、评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1、公开补助信息
学校通过各年级组宣传生活费补助政策
2、学生个人申请
学校根据教育局下达的补助名额,以班为单位按规定的补助条件组织学生进行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班主任组织学生互评打分,班主任核实情况,认真摸排,确定拟补助对象,提请班级审评小组审评,再报学校审评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级补助名额和对象
拟定名额按每班在籍人数的22%申请上报
第1页共11页3、班级、学校评审
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
学校领导小组组织统一评审,然后上报教育局审核
4、学校公示
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
不符合受助条件者,应予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