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蕉溪镇中心小学“优秀学生”评定方案1、指导思想为了更有力地转变教育观念,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加特长”的人才,我校决定每年元月份和七月份在全校评选一批“优秀学生”
2、评选办法学生在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全部“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由:班主任组织学生评选讨论,经班主任和中队辅导员签名,报学校审,校级“三好生”名额控制在全班总人数的10%以内
3、基本条件(1)思想品德评价是优秀
(2)学科成绩:各科成绩均与县、乡镇级统考为准
(上期成绩十下期成绩)÷2,作为期木评定成绩(基本成绩如下表):(3)体育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有下列情况,可优先评为“优秀学生”:(1)被县级以上党政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表彰的德育典型
(2)在县级以上文化课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者
(3)在县级以上音乐、美术竞赛中获个人二等奖以上者
(4)在县级小学生运动会中获单项第三名以上者
(5)在县级劳动技术竞赛和作品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者
5、评选纪律(1)评选工作必须遵守公开性原则,严格坚持标准,严格遵守评选程序
(2)程序按”优秀学生”申报表所规定的项目填写,未按第1页共2页时交申报表或材料不全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3)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出,要严格惩处直接责任人
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