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双管双责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党员“双管双责”工作机制(党员接受党籍所在党支部和登记活动党支部双重管理,履行岗位工作和群众工作双重职责)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探索构建党员“双管双责”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抓重点、提效能、求突破、惠民生”工作主基调,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党员“双管双责”工作机制,推动党的组织设置创新,改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参加组织活动方式,引导党员在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帮助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二、参加范围参加活动对象为在城市街道社区居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含离退休党员)和下岗职工党员,以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流动党员
三、主要内容1
改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方式
推行党员“一方隶属、双重管理”的方式,党员在不改变隶属关系,参与原党支部(党籍所在党支部)活动的情况下,按居住、工作、爱好等情况,编入一个或多个党支部(登记活动党支部),接受教育和管理
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持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信,一般到居住地登记;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到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业余爱好活动地登记,参加组织生活
党内统计中,党员登记活动党支部作为正式党支部,由其隶属的上级党组织统计;党员由其党籍所在党支部统计,不重复统计
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
在保持传统方式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由未转组织关系的登记活动党员单独组建,或第1页共4页与已转组织关系党员共同组建登记活动党支部
街道社区可成立街巷楼宇或社区特色工作党支部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包括流动党员、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内,党员超过3名的都要单独成立党支部,力争用1年左右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