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处置不合格党员方案(定)中共xx镇委员会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履行镇党委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部门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处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是做好组织处臵工作的关键
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二、不合格党员的界定标准(一)村(社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1、对党的政策路线、方针、政策公开抵触,与党组织和政府唱反调、经教育仍不改正的;2、参加宗教组织或宗派活动,或参加“法轮功”、“全能第1页共5页神”等非法组织,为首组织修建寺庙,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3、无正当理由,连续12个月不参见党的组织生活,不与组织保持联系,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嗦分配的工作,或不服从组织的决定;4、利用宗教势力,挑拨是非,制造事端,影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