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明检查暗访工作方案为推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向纵深开展,强化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明查暗访工作质量和效果,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市委《关于在市县(区)机关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查暗访范围全市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执收执法、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二、明查暗访内容1、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2、服务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情况;3、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情况;4、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5、推行公务公开情况;6、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情况;7、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落实行业服务规范的情况;8、媒体及舆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9、其他与工作作风有关的情况
三、明查暗访方式由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挑选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查与随机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主要采取走访座谈、组织测评、问卷调查、查阅资料、随同办事、模拟办事、录音录像、电话查询、接受举报人举报投诉等方式组织实施
四、明查暗访结果运用1、建立通报制度
每次明查暗访工作结束后,对明查暗访情况进行归纳和总结,对全市各单位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总体情况和查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同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第1页共2页据
2、及时督促整改
对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严重的部门和单位,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等形式,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对于整改问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严肃责任追究
按照有责必尽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