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在县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上的发言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quot;两个一百年quot;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可见,政法工作与经济工作密不可分
政法工作与经济工作关系首先体现为服务保障关系
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既是经济建设的保障措施,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
政法机关既是经济建设的保障力量,也是经济工作的建设力量
优化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既是经济指标体系的重要内涵,也是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人民群众将更加关注生活品质、社会文明、个人权利和公共安全,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对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就要求政法机关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文明公正,更加注重民主法治,更加注重管理创新,以卓有成效的工作,真正当好经济建设的生力军,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文明和谐
同时在经济建设进程中,必将会涉及到大量的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问题
由于社会深刻变化,必然带来刑事犯罪、民事行政纠纷、群体性事件和各种治安事件数量上的增长,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不断汇聚到政法机关,大多数社会矛盾和问题因涉及社会稳定最终进入政法工作领域
因此,全县政法机关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敢于迎接各种挑战,全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
其次,政法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体现为相互匹配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目标
稳定是和谐的基本要求,和谐是稳定的更高境界
在机遇与挑战相伴同存的情况下推进经济建设,对政法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不仅要着眼于社会稳定,更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