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巩固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成果,加强村级卫生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体系,提高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水平,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新农合基金使用安全
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原则,将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全县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和查处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日常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卫计委成立以来,在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乡镇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机构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管理上存在软、推、拖等问题,导致村级卫生机构存在加价销售药品、采购非基药、一般诊疗费收取不规范、借证就医、操作流程不规范、滥用抗生素、激素和大输液等较为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经县卫计委专题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坚决纠正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不正之风,确保我县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计委基妇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全县一体化管理乡村卫生医疗机构为本次整治工作对象,具体整治内容见《县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督导表》
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18日)第1页共3页各乡镇要组织开展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利于村部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悬挂横幅等宣传手段,深入村居广泛宣传,营造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专项整治氛围
各卫计中心要召开中心全体人员、所有村卫生室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