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排查体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把握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事故的主动权,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完善落实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逐步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建立市、县两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2012〕2号)要求,市作为全省试点地区之一,从2012年起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道路交通客运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13年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一步推广普及;2014年巩固提高,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第1页共5页三、工作内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