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工作方案XX县区国土资源局XX县区农业水务局二〇一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我县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技术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1]818号)等文件,按照《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一、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调整严格按照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根据《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相关规定及《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相关技术要求,规范调整
(二)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第1页共32页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后,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总体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
(三)稳定布局,明确条件要尽量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