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法院“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方案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本院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最高院、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决定于2014年1月至2月在全院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
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司法为民的总体要求,以提升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能力培训相结合,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廉、执法不公等影响和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院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为公正执法、廉洁司法提供政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四大目标”,即全院干警的司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坚定,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公正廉洁司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正廉洁司法的机制进一步健全
具体做到“两升一降”,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明显提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比明显下降
三、方法步骤这次教育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检查总结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院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和活动办公室,组长由党组书记、院第1页共4页长刘碧波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施为民担任,院领导其他成员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施为民担任(兼),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活动的安排协调、组织实施
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保主题教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