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工作“十五”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强重要业务领域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建设;--深入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大执法力度;--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措施1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有关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康复和保障盲人出行安全的法规;--推动适时修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推动制定统一的伤残评定标准,为伤残鉴定、保险、救济等提供依据;--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减免贫困残疾人的农业税,继续稳定对贫困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县、乡普遍制定、修订扶助残疾人的规定,村(居)民公约中有扶残助残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要将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
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规的执行力度,积极配合人大和政协进行执法检查和视察,逐步形成制度;--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自查
大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各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采取发放法律援助卡、根据情况适当提高受援标准等措施,确保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推动法院系统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减免贫困残疾人诉讼费和其他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残疾人合议庭、巡回法庭等;--省、市和有条件的县普遍设立残疾人维权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介服务和盲文、手语辅助服务,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残联等部门在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