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污染方案XX县区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畜牧中心(2009年7月25日)为切实加强我区畜禽养殖小区(场,下同)污染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XX市畜禽养殖小区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09]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工作目标(一)治理范围
经区畜牧中心等部门联合调查,全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生猪年出栏3000头、牛年存栏300头、家禽年存笼30000只以上)48个,其中,3000头以上生猪小区25家、300头以上奶牛小区4家、300头以上的肉牛小区3家、3万只以上蛋鸡小区7家、3万只以上肉鸡小区3家、3万只以上种鸭小区4家、3万只以上的肉鸭小区2家
上述小区中采用垫料零排放模式的7家,各级财政给予治污政策扶持建有沼气治污设施的18家,采用三级沉淀处理污水但治污效果一般的23家
此次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范围主要包括:1、整治禁养区外未经市审批的畜禽养殖场
2、经市审批的畜禽养殖场,先由区环保部门进行监测,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下发限期治理通知书
整改到期后,再由区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对经验收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对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依法处罚,直至关停
(二)工作目标
用3年时间,至2011年全面完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
1、2009年完成市农业局等5部门确定的21个已享受治污政策扶持和2个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
2、2010年完成9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畜禽养殖小区治理达标
3、2011年完成6个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畜禽养殖小区治第1页共5页理达标,全面完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任务
二、治理原则(一)责任主体原则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