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市场集中整治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经营卷烟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涉烟违法大要案件,取缔一批违法经营卷烟情节严重的名烟名酒店,依法严惩一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促使经营者增强守法意识,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一)违法销售卷烟行为
重点查处部分名烟名酒店及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高档卷烟经营场所无证销售卷烟、销售假冒卷烟、销售非法渠道所进卷烟等违法行为
(二)违法储存、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
重点查处部分物流货运场(站)违法储存、运输烟草专卖品和为违法储存、运输烟草专卖品提供条件和服务的行为
(三)烟草制品非法回收行为
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烟草制品等行为
三、职责分工(一)烟草部门
负责对名烟名酒店、高档卷烟经营场所、物流货运场(站)及烟草制品回收场所进行分类调查摸底;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卷烟行为;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打假打私联合办案、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等工作机制的作用
(二)工商部门
负责配合烟草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及销售假冒卷烟等行为;对已被烟草部门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责令当事人依法变更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依法清理、查处卷烟经营者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中国烟草”标识、侵犯烟草企业名誉权等行为
(三)公安部门
负责配合烟草、工商部门依法对整治重点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涉嫌犯罪行为,摧毁涉烟违法经营犯罪网络;依法严肃查处以暴力抗法、威胁方式阻碍执法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1年12月25日之前)
对整治重点第1页共2页开展调查登记,摸清底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治理重点和目标要求;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25日——2012年2月底)
集中打击和整治违法经营卷烟行为,集中清理烟草制品回收行为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