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系统管理考核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赶超发展”的战略目标,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全面完成污染减排和污染源普查任务,忠实履行环保职责,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目标考核,全面了解2012年全市环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对县(区)环保工作进行评价,更好地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全市各县(区)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环保局三、奖励设置设综合奖:先进单位5名;单项奖分别设:污染源普查、环境信访、环境监察、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各2名
四、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成立2012年环保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各位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局人秘科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总分为110分,其中
绿色生态建设10分、污染物减排20分、能力建设6分、污染物普查8分、环境执法8分、环境监察及排污费征收12分、辐射防治工作2分、环境监测6分、固体废物防治1分、环境宣教3分、环境信访和政务信息及政令畅通6分、建设项目审批8分、反腐倡廉工作10分、亮点工作10分(每个县区选择1项亮点工作,并于2012年9月20日前报市局人秘科备案,年终视项目难易程度和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1、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详见《2012年度全市环保系统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2、实行考核评先一票否决第1页共2页本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因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环保局通报批评的;(2)辖区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3)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排名倒数第一的;(4)单位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
六、考核程序1、自查自评
各县(区)环保局对照方案内容及评分办法写出自查报告和评分表,注明得分或扣分依据,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