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腐败防范指导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宣传教育常抓不懈,将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努力形成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预警在前,保权力运行安全、保项目建设安全、保资金使用安全、保干部成长安全的良好局面,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以排查风险为基础,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监督防范为核心,以预警控制为关键,以考核追责为保障,形成“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具有特色的防控模式,2010年底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三、工作范围和对象全市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上述单位中的全体党员干部。四、工作内容和步骤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分清权查险、建章立制、预警控制、监督检查四个步骤。一清权查险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征求行业内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意见,1清理查找风险。各单位、各科室、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以及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途径,分层次对可能滋生腐败的风险点进行排查。重点查找单位人财物管理、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纪执法等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国家公职人员个人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要事项等方面的第1页共5页腐败风险点。凡属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位,均须重点排查。由高到低将腐败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把直接行使执纪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确定为一级腐败风险;把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确定为二级腐败风险;把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2划分风险等级。根据权力大小、腐败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程度等情况。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确定为三级腐败风险。风险等级划分上,要通过内部评、班子评,特别是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等方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找准重点风险岗位和环节。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防控力度上要有所侧重。原则上一级腐败风险防控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二级腐败风险防控分管领导亲自参与,中层干部具体落实;三级风险防控由中层干部参与,经办人和责任人具体落实。经单位党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审核后,3建立风险点目录。各单位排查的腐败风险点、制定的防范措施。按职级和业务类型进行登记,分层级建立岗位腐败风险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排查出的腐败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本单位进行公示,并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建章立制对照清理确定的风险点及风险级别,清理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对现有腐败风险防控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有针对性研究制定防控方案和措施,建立完善各项防控制度和制约机制。对已经过时或不适应现实要求的制度及时予以废止;对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制度,要拟定具体的修改计划,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对需要制定而没有制定的制度,要组织有关机构或专班及时制定。制定完善制度,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既要建立完善机关内部各项工作规范,更要突出对重要执法岗第2页共5页位、重要管理岗位和重要工作环节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要完善评估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制度制定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落实措施,确保制度得到贯彻落实。三预警控制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对未严格执行防范措施。已经出现了错误苗头、错误倾向的单位和...